(通风空调防排烟及智能化工程,坐落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大街华旺路与布龙路交会处东侧)
2023年9月5日,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对该企业安全出产条件进行核对并检查了该项目,
1.安全出产责任制不健全,企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未签定安全出产责任书。
9.多处升降作业渠道下方无风险区域戒备警示。10.易燃资料近电箱堆积且未装备消防设施。
《处分决议书》指出,上述行为标明该企业降低了安全出产条件,不再具有《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办理规则》第四条第(一)、(二)、(八)、(十一)项规则的安全出产条件,违反了《安全出产许可证法令》第十四条第一款、《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办理规则》第十五条等规则。
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于2023年9月20日作出了《行政处分定见奉告书》(粤建质告〔2023〕50号),该企业9月28日收到《行政处分定见奉告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书面提出陈说、申辩。
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安全出产许可证法令》第十四条第二款和《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办理规则》第二十三条和《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则,决议
总修建面积90044平方米,设有游泳馆、羽毛球馆、真冰场、跆拳道馆、舞蹈室以及篮球场、攀岩场、儿童运动乐土、房顶足球场等室内外运动场所,是集赛事与群众运动训练于一体的区级体育中心,